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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1-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网上填报提交时间应于2016年1月20日完成。
2、申报项目提交材料:请于2016年1月24日前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报校科技处。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邮箱:kych@fzu.edu.cn
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
 
校 科 技 处
 2016年1月15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
闽科外函〔2016〕12号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
请于2016年1月22日前网上提交,并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戴东莉
电话:0591-87882587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14日
 
附件
国科发外〔2016〕14号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防灾科技应用
研究、生物医药及5G移动通信技术
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两岸科技合作共同建议及有关会议精神,自2014年起科技部分别与台湾科技主管部门、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实施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经研究商定,现征集2016年度科技部与台湾科技主管部门在防灾科技应用研究领域两岸联合资助项目建议,2016年度科技部与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在生物医药及5G领域联合资助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目标
2013年科技部与台湾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召开了“第二届海峡两岸科技论坛”并形成推动两岸科技合作的共同建议,为落实共同建议的有关内容,双方经过多轮探讨决定于2014年起开始实施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为推动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与交流实质性进展,经过科技部与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多轮探讨决,定于2014年起开始实施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并就联合资助领域、资助经费、申请资格、申请及评审程序,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事宜达成共识。
申报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单位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开展实质性合作。项目需具备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双方资助机构将对具有技术转移潜力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根据两岸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本年度项目建议征集结合两岸科技的优势和特点,围绕两岸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组织开展。
(一)科技部与台湾科技主管部门重点支持防灾科技应用领域的以下方向:
1. 巨灾情景构建及其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致灾机理、灾害演化过程研究,灾害的时空动态情景模拟研究,及其多方协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实现巨灾情景的科学构建及有效应对。
2. 气候变化对自然灾害影响的预测与应对研究。
研究气候变化对东亚地区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的发生频次、强度、移动特征的影响及其物理机制,包括过去50年观测到的变化及其原因,对未来(21世纪末)变化的预测,以及应对方法。
3. 社区与企业防灾模式技术研究。
建立社会与企业灾害风险分析与评估模型,研究灾害应急避险模式与方法(包括演练方法、应急模式、避难场所的科学选址与建设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传播方法与技术(如三维情景模拟、虚拟现实、新媒体技术宣传等)研究。
(二)科技部与台湾经济主管部门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生物医药。
(1)新型疫苗和抗体及生物类似物研究开发。
针对研制威胁人口健康的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和疾病,研究开发具有创新性疫苗产品;研究开发新型疫苗和抗体递送技术、规模化生产技术、新型效果和质量评价技术等关键技术,以提高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或加速疫苗和抗体产品研发;研究开发未在大陆或台湾地区上市的高附加值生物类似物(Biosimilar)。
(2)医疗器械。
开展体外诊断相关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包括微流控芯片、自动化诊断仪器试剂一体化等技术研究,以及新型体外诊断试剂、全自动临床核酸检测分析系统、核酸现场快速检测系统等产品研发;开展医疗机器人、医学影像设备、生物3D打印、可穿戴式设备等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
(3)重要药用前景生物毒素的研究与开发。
2. 5G移动通信技术。
(1)面向未来MBB与IoT的5G网络架构创新。
ICT一体化5G开放网络架构研究;5G有线/无线一体化计算、业务与传输融合技术研究。
(2)5G虚拟网络环境下的新空口体制与协同问题。
5G新空口体制与网络虚拟化技术研究;5G虚拟网络及相关干扰管理;5G异构网络集成大规模MIMO低成本、高效率收发及其组网技术。
三、项目建议的撰写与提交
(一)编写要求。
1. 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的要求。
大陆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应为在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2.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 其他要求。
(1)大陆与台湾相关主管部门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提交项目建议,单方提交的项目建议无效。
(2)双方建议书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执行年限等信息必须一致。
(3)大陆项目建议单位应就该项目已经与台湾合作伙伴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并且明确双方的分工。
(4)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5)优先支持有港、澳、台地区的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研发项目。同等条件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建议优先。
(二)项目经费及期限。
1. 单项项目经费上限及其他条件。
大陆对于每个获资助的合作项目的资助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分期拨付。
2.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法。
1. 项目建议需通过上一级组织推荐部门提交。组织推荐部门指项目建议提交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部门科技主管单位等。
2.联单请按照本通知附件2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3. 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16年1月29日。(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
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1月2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组织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4份)、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4份)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请不要现场报送。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部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处 王涛 乐佳
电话:010-58881315
申报受理工作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台港澳处
                    汪丽丽 许洪彬
电话:010-68598407 68598408
电子邮箱:thm@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附件:1. 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
      2. 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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