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2006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不包括科技三项费用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原《申请书》和《合同书》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等,及时办理项目总结(或鉴定)有关手续: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并打印《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一式两份,论著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在第5页“基层单位意见”栏签字并盖章后于1月15日之前陆续交到校科技处;2、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在“项目负责人签字”处签字;3、原成果提供形式为“鉴定(评审)”或准备申请鉴定(评审)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到校科技处办理申请手续;4、若课题组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需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并于12月底之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校科技处;5、没有按时办理总结(或鉴定)手续且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的项目将视为自动中止课题,不能申请2007年度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6、不够填写请自行加页;相关表格可从校园网上下载:点击校园网→管理机构→科技处→资料下载→福建省教育厅……7、请用A4纸打印。联系人:陈淑媛7893109(O)Email:kyccsy@fzu.edu.cn校科技处2006年12月18日